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鲁松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6-09-30 15:04:37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09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鲁松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鲁松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绍金复〔2026〕92号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关于鲁松华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交银浙〔2026〕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鲁松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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